通知公告

舒宁攸同患者援助项目

发布时间:2025-07-25 9:09 | 阅读次数 588

一、项目名称

舒宁攸同患者援助项目

二、方案内容

1.目的

为了帮实体肿瘤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治疗可及性。

2.开展时间

2025年7月25日至援助药品发放完毕,最晚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

3.受益人群

在中国江苏、浙江及福建三省确认正在接受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实体肿瘤的非医保患者,经项目医生评估判定符合用药条件可继续使用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4.申请条件

(1)持有江苏、浙江及福建三省的身份证/居住证/购房合同/户口所在地/当地社保证/纳税证明的患者;

(2)知晓并同意遵守项目相关规定并自愿按程序申请;

(3)经项目医生评估判定符合用药条件可继续使用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

(4)患者已使用的达攸同®(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必须是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

(5)患者申请援助药品时需如实提供援助方案申请程序中所需的医学证明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

5.申请途径

医药筹服务小程序

6.援助方案

患者每自行使用1周期达攸同®(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可申请1周期达攸同®(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7.援助流程

(1)接受捐赠:爱心企业对于本项目的捐赠;

(2)“舒宁攸同患者援助项目”筹备;

(3)项目公示;

(4)患者申请“舒宁攸同患者援助项目”;

(5)基金会对患者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与反馈;

(6)基金会为已审核通过的患者进行药品调配;

(7)确认已将慈善药品配送至项目药店;

(8)对于已审核通过的患者发放慈善药品。

8.开展阶段

阶段

说明

筹备期

确定实施方案、系统搭建、进行培训、筹备完成后发布公告启动。

执行期

管理方案执行,包括患者援助服务、援助药品发放,据实费用支出。

总结

对援助情况进行总结,发布结束公告。

 

三、执行标准与要求

本项目实施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项目执行规范》等机构内部制度严格执行。

四、项目总结

(1)阶段性总结:根据捐赠企业需求,提供项目反馈表及进展报告。

(2)结项:协议计划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截止日期前将提前与捐赠企业沟通确认项目延续事宜,并向社会公开。如项目确定不延期的,项目将按约定做结项的准备,同时对于尾款将按照协议约定处理或将用于目的相同或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

五、项目保障

项目结束后接受民政局相关项目审计或捐赠方邀请第三方进行项目审计。

六、社会影响

帮助患者减轻用药负担,鼓励患者合理持续用药,提高患者治愈率,延长生命周期,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七、执行与监察

本项目由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负责执行与项目监管工作。

八、联系邮箱

guanfang@qm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