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舒心优同患者援助项目湖南专项 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4-01-01 9:09 | 阅读次数 346

一、项目简介

为了帮助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GBM),一线肝细胞癌,卵巢癌,以及宫颈癌等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的治疗可及性,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启动“舒心优同患者援助项目湖南专项”。该项目援助药品由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二、援助对象

在中国湖南省内,经项目医生评估判定符合国家医疗保险报销资格和条件,且在继续使用达攸同®(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三、开展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援助药品发放完毕

 

四、援助方案

经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项目医学条件的患者,遵医嘱,患者自行使用16瓶达攸同®(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治疗后,经基金会项目办审核通过,可为其援助同等剂量的8瓶达攸同®援助药品;后续患者可重复援助申请,直至本项目终止或患者不符合用药/援助条件。

 

五、项目援助流程及申请材料

1.自行使用药品阶段

(1)平台注册:患者本人真实有效身份信息注册

(2)自行用药:

①签署知情同意书

②患者本人自行用药,须满16瓶100mg(4ml),保留医保发票(发票要求:2024年1月1日起开始用药的医保发票

 

2.援助申请药品阶段

(1)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

①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的申请援助药品的有效处方

②患者本人姓名抬头的16瓶100mg(4ml)的自用药药品发票

③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的医学评估表

④距援助申请时最近6个月内的影像学报告

后续申请:

⑤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的申请援助药品的有效处方

⑥患者本人姓名抬头的16瓶100mg(4ml)的自用药药品发票

⑦项目医生出具的1个月内的医学评估表

⑧距援助申请时最近3个月内的影像学报告(不可与提交过的重复)

(2)基金会审核通过:

(3)项目药房领取援助药品:

①患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领人领药则需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患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患者本人或代领人当天留存实时影像

③药房回收援助处方

④药房录入援助药品药监码

⑤患者或代领人签署《冷链知情同意书》

 

目前项目正在筹备中,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上旬正式开始申请援助流程,请密切关注“医药筹服务”微信公众号!

 

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