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誉妥®个人求助 重要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09 9:09 | 阅读次数 854

致广大患者朋友:

        为帮助肿瘤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命质量,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下称“基金会”)发起并设立“誉妥®个人求助”(下称“项目”),为符合项目条件的患者发放救助资金,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帮助患者得到规范化、持续有效的治疗,本项目属于慈善项目,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要求开展工作。

        2023年6月,基金会与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捐赠协议,由广州誉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捐赠方”)无偿为项目提供捐赠款,用于发放患者救助资金及项目管理运行。2024年1月起,基金会开始与捐赠方沟通资金预警以及补充捐赠协议等事务,根据捐赠款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经双方沟通基金会于2024年2月发布项目“即将终止公告”、于2024年3月发布项目“即将终止公告二”,直至2024年4月18日止,项目累积为近3000位患者实施救助,合计发放救助资金人民币6600万元。期间基金会始终与捐赠方保持沟通,希望尽快确认物资捐赠事宜以便能够继续为患者提供救助资金。2024年4月20日,基金会收到捐赠方发出正式函件回复:目前“正常的生产经营面临难以为继的局面,捐赠协议约定的‘协议终止后确保现有在组的患者继续受助,确保患者顺利出组以及继续向基金会交付援助资金的义务’已无法继续履行。”

        经过基金会沟通了解后,捐赠方目前情况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一条,“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我们对捐赠方的经营恶化深感遗憾,希望企业能够积极克服困难,尽快走出经营窘境,回归正常生产经营,对因此而导致公益项目及患者带来的影响表达最为诚挚的歉意。

       基金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要求履行报备义务,与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门报告此事,并特此向社会公告该情况。

 

衢州市医疗健康与社区发展基金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